南通大學-2023年招生簡章
院校招生辦公室
南通大學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
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??荚囌猩贫雀母铮瑒?chuàng)新人才選?拔機制,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(chuàng)新人才培養(yǎng),根據江蘇省教?育廳《關于做好2023 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?作的通知》(蘇教考[2023]7號)精神,2023年,我校在?江蘇省繼續(xù)開展“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”工作,具體方案如?下:
一、報名條件
具有2023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(tǒng)一考試報名資格,且?思想品德優(yōu)良、身心健康,具有明顯專業(yè)興趣、學科特長和?創(chuàng)新潛質的江蘇省內應屆高中畢業(yè)生,且在2020年9月1?日至2023年5月10日期間獲得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:
1、奧賽獲獎類:?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江蘇?賽區(qū)競賽(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信息學)獲三等獎(含)?以上者?;
2、科技創(chuàng)新類:?江蘇省青少年科技創(chuàng)新大賽、江蘇省?中小學生“金鑰匙”科技競賽、江蘇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賽、
江蘇省青少年普及機器人大賽獲三等獎(含)以上者;全國???青少年科技創(chuàng)新大賽、全國青少年無人機大賽、“明天小小科???學家”獎勵活動、全國中學生天文知識競賽、“地球小博士”?全國地理科普知識大賽、中國青少年機器人大賽、全國青少???年人工智能創(chuàng)新挑戰(zhàn)賽、全國青少年創(chuàng)意編程與智能設計大賽、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創(chuàng)新與實踐大賽、世界機器人大賽、?世界物聯網博覽會青少年物聯網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客大賽、全國青年科?普創(chuàng)新實驗暨作品大賽等中學生科技競賽活動獲全國三等?獎(含)以上者;
3、人文素養(yǎng)類:江蘇省中學生閱讀與寫作大賽(高中?組)三等獎(含)以上者;“外研社杯”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(yǎng)?大賽、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、高中生創(chuàng)新能力大賽、?“葉圣陶杯”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、全國中學生創(chuàng)新作文大?賽、全國青少年勞動技能與智能設計大賽獲全國三等獎(含)?以?上?者?;
4、品德優(yōu)秀類:?思想道德品質優(yōu)秀,高中階段獲地級?市(含)以上優(yōu)秀學生干部、三好學生、優(yōu)秀共青團員、最?美中學生榮譽稱號者;
5、學業(yè)優(yōu)秀類:?江蘇省高品質示范高中首批建設立項?學校(具體名單見附件一)的考生,高中階段有三個或以上?學期的期末成績(含???綜合排名位于同年級同首選科目?前40%(含);或素質教育推進好、與我校人才培養(yǎng)有合作?聯動中學(具體名單詳見附件二)的考生,高中階段有三個?或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(含???綜合排名位于同年級同首?選科目前35%(含);四星級中學學生,高中階段有三個或?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(含???綜合排名位于同年級同首選?科目前30%(含);
6、體育優(yōu)秀類:獲全國中學生田徑錦標賽前八名(含)?以上者?。
二、招生計劃
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不超過我校2023 年度本科招生計?劃總數的5%(具體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我??傮w招生?計劃數為準)。根據學校學科優(yōu)勢和特色,以及代表性學科?發(fā)展與人才培養(yǎng)的要求,擬在綜合評價招生中招收以下專業(yè)
(本年度招生專業(yè)最終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):
首選科目 |
再選科目 |
招生專業(yè) |
歷史 |
不限 |
漢語言文學(師范)、歷史學(師范)、?新聞學、國際經濟與貿易、會計學、 |
物理 |
化學或?生物 |
臨床醫(yī)學、口腔醫(yī)學、醫(yī)學影像學、?兒科學、預防醫(yī)學、藥學、藥物制劑、?生物科學(師范)、生物技術 |
不限 |
漢語言文學(師范)、歷史學(師范)、 |
|
|
|
應用心理學、國際經濟與貿易、會計 |
三、報名程序
1、報名時間:5月1?日?-?5月10日(5月10日17時報?名系統(tǒng)關閉)
2、?網上報名: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報名系統(tǒng)?(http://bm.chsi.com.cn),按流程報名(所有申請材料中要求考?生本人簽字的部分,須由本人簽字,若委托他人簽本人名字?視同本人簽字。材料①、④、⑤須由所在中學負責人親筆簽?名并加蓋中學公章,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),請?根?據報名系統(tǒng)提示上傳以下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或圖片:
①從報名系統(tǒng)打印“南通大學2023年綜合評價申請表”,?按頁碼從小到大的順序上傳;
②身份證原件正反面:網絡上傳路徑為“填報志愿—附加?材料—身份證”;
③個人陳述: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、個性特長?及取得的成果、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,字數在800?字左右。網絡上傳路徑為“填報志愿—附加材料—個人陳述”;
④高中階段學科特長、創(chuàng)新潛質及個人榮譽方面的獲獎?證書復印件:網絡上傳路徑為“填報志愿—附加材料—獲獎證?書”;
⑤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及年級排名的匯總表:網絡 上傳路徑為“填報志愿—附加材料—學業(yè)成績”。
注:本年度報名全部以網上填報信息和上傳材料為準,?考生不用寄送紙質申請表及其他材料,但須在測試報到時攜?帶紙質申請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以備核查。
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(guī)定,綜合評價試點測試屬國家教?育考試的組成部分,申請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?實性負責。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,均認定為在?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,按照相關規(guī)定進行處理。
四、選拔程序
南通大學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政策經我校招生信息?網向社會公布后,將通過以下程序進行選拔錄?。?
1、資格審核
報名截止后,學校將組織專家組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??核,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擇優(yōu)確定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及人數。?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名單將于5月25?日前在南通大學本科???招生信息網公布,考生也可通過登錄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??報名系統(tǒng)查看審核結果(網址:http://bm.chsi.com.cn),?我校???也將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將相關信息報省級招生部門平臺進行公???示。
2、繳費
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須于6月1日(17時關閉)前通過?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(tǒng)確認參加考試(當考試時間?與其他學校重合時,只允許確認1所高校參加考核)?,?并?進??行網上繳費(網址:http://bm.chsi.com.cn),??依據江蘇省物價局、?江蘇省財政廳《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?的通知》(蘇價費[2007]423 ?號、蘇財綜[2007]92 ?號、蘇教財
[2007]89號)規(guī)定,考生須繳納綜合評價錄取招生測試費人民?幣60元/人。逾期未繳費者將視為放棄參加考試。
3、打印準考證
資格審核合格且繳費成功的考生須于6月4日-6月9日? (15?時關閉)登錄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(tǒng)(網址:?http://bm.chsi.com.cn)打印準考證,由中學在照片處蓋騎縫章?后方能生效,逾期視為自動放棄。
4、面試
面試時間初步安排在6月11?日,學校將根據考生報名?材料、學校辦學特色以及考生綜合素質檔案,主要考核學生?溝通表達能力、學習能力、綜合素質與創(chuàng)新潛質等,后期具?體安排詳見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?(http://zs.ntu.edu.cn)???及“南通大學本科招生”微信公眾號,請考生及時關注。
5、確定入選考生
按照“全面衡量、公平公正、寧缺毋濫”的原則,對于面?試合格的考生,根據考生面試成績(滿分100分)由高到低,?在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5倍以內,按歷史科目類、物理科?目類分別確定合格考生名單,合格考生將在省教育考試院網?站和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。
6、志愿填報
入選考生須參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,?須在江蘇省高考志愿填報的規(guī)定時間內,登錄江蘇省教育考 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(tǒng),在“綜合評價招生”專欄中將我校填?報為綜合評價招生志愿。專業(yè)志愿須在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簡?章中公布的專業(yè)中選擇,否則視為無效志愿。
五、錄取政策
對于取得綜合評價招生資格的考生,高考文化分須達到?相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,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我校 在綜合評價招生簡章中提出的要求,方可報考相關專業(yè)。
錄取規(guī)則:進檔考生采取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按“加權分?數優(yōu)先,遵循專業(yè)志愿”原則,根據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 錄取并確定專業(yè),對于同分考生,按語文、數學兩門科目分?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。
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為:將入選考生的高考成績總分折?算成標準分(百分制),按75%計入;面試成績滿分100分,?按實際得分的20%計入;首選科目歷史或物理成績滿分100?分,按實際得分的5%計入。以上三者相加,即為加權綜合?評價得分。(各項分值保留至2位小數)
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名單將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?網上予以公布,同時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報省級招生部門相關信 息平臺進行公布。
六、激勵措施
通過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,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普通類本?科批次院校專業(yè)組(不含各類專項計劃,如中外學分互認聯?合培養(yǎng)項目、中外合作辦學、醫(yī)學定向等)一志愿專業(yè)投檔?線,可于入學前以書面形式提出轉專業(yè)申請,第一學期結束?前轉入一志愿專業(yè)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七、監(jiān)督機制
1、學校在綜合評價招生過程中,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?開、綜合評價、擇優(yōu)錄取”的原則,對選拔辦法、標準、程序?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
2、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?導下,由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小組具體實施選拔,并由學校紀?檢監(jiān)察部門全程監(jiān)督。
3、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和誠信的?原則,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。推薦材料必?須屬實,如有弄虛作假者,?一經查實,將取消申請學生的被?選拔資格。同時,將相關情況上報省教育考試院。
4、對在綜合評價招生中存在違規(guī)承諾及操作,虛報或?偽造、編造有關材料,考試作弊、替考等弄虛作假、徇私舞?弊行為的,一經查實,依據有關規(guī)定予以嚴肅處理。
5、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綜合評價招生相關?工作,校內單位、教職工不得組織或參與綜合評價考前輔導?和應試培訓。
八、聯系方式
1、電話: (0513)85012170(兼?zhèn)髡?
2、地址:南通市嗇園路9號(郵編226019)?南通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
3、網址:zs.ntu.edu.cn
4、電子信箱:zsb@ntu.edu.cn
九、申訴渠道
考生如對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有異議,可以書面形式 向我校監(jiān)督檢查處反映。
監(jiān)督郵箱:jdjc@ntu.edu.cn
監(jiān)督電話:?(0513)85012062
十、其它
1、綜合評價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性質相同,?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,包括轉專業(yè)、多層次各類型的獎學金、?助學金、困難補助、勤工助學、學費減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?學貸款等項目。
2、學校對在規(guī)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(yè)畢業(yè)要求的學?生,頒發(fā)南通大學本科畢業(yè)證書;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 學生,頒發(fā)南通大學學士學位證書。
3、英語(師范)、商務英語、翻譯專業(yè)只招收英語語?種考生,日語專業(yè)只招收英語、日語語種考生。其他專業(yè)不?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,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僅開設英語?及日語課程。
4、本方案由南通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,未盡?事宜參照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。
5、如上級主管部門對綜合評價招生政策有所調整,我?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。
附件?一:江蘇省高品質示范高中首批建設立項學校名單(20?所):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、南京外國語學校、南京市金?陵中學、江蘇省錫山高級中學、江蘇省天一中學、江蘇省南?菁高級中學、徐州市第一中學、江蘇省常州高級中學、江蘇?省前黃高級中學、江蘇省蘇州中學、江蘇省梁豐高級中學、?江蘇省南通中學、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、江蘇省海門中學、?江蘇省新海高級中學、江蘇省淮陰中學、江蘇省鹽城中學、?江蘇省揚州中學、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、江蘇省泰州中學
附件二、素質教育推進好、與我校人才培養(yǎng)有合作聯動中學?名單(37所):江蘇省通州高級中學、江蘇省射陽中學、江??蘇省濱海中學、江蘇省泗陽中學、江蘇省江安高級中學、江?蘇省南通第一中學、江蘇省贛榆高級中學、江蘇省白蒲高級?中學、鹽城市第一中學、海安市曲塘中學、如皋市第一中學、??常熟市滸浦高級中學、常熟市中學、江蘇省錫東高級中學、?江蘇省寶應中學、江蘇省沭陽高級中學、淮陰中學教育集團?新淮高級中學、海安市實驗中學、江蘇省常熟中學、無錫市?輔仁高級中學、江蘇省江陰高級中學、江蘇省姜堰第二中學、?江蘇省建湖高級中學、江蘇省啟東中學、吳江中學、鹽城市??亭湖高級中學、江蘇省沛縣中學、江蘇省黃埭中學、昆山震?川高級中學、江蘇省江都中學、江蘇省漣水中學、江陰市長?涇中學、南通市通州區(qū)金沙中學、江蘇省華羅庚中學、江蘇?省姜堰中學、江蘇省昆山中學、蘇州新區(qū)第一中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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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工作辦公室
2023年6月12日